您好,欢迎来到书柜情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广东纳税规定是什么

广东纳税规定是什么

来源:书柜情感网


法律分析:纳税标准有以下几种:(一)从量税;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作为征收标准加以计征。(二)从价税;以货物的价格作为征税标准加以计征,其税率表即为货物价格的百分比率。(三)混合税;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方法计征关税。(四)选择税;对同一种商品同时计有从价、从量两种税率,一般选择其中较高税额征收。5000以下免收税费;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001元至8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全月应纳税额超8001元至17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7001元至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0001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0001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全月应纳税额超过60001元至8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5001的部分,税率为4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Copyright © 2019- shuiguifang.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