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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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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委托的鉴定。县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五条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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