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文回答
税收黑名单制度可以公布的有:
1、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经裁判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团伙成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2、对自然人,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3、主要违法事实;
4、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
5、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等情况。
二、分析
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制度。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公布范围包括达到一定涉案金额要求的偷税与逃避追缴欠税两类案件,以及七类无涉案金额要求仅考虑是否属于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案件,如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专用等税收违法行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公布内容不仅涉及这些案件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处罚情况等,还涉及违法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基本信息。全国省级税务机关每月通过各自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三、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1、社会信用方面的惩戒措施;
2、税务监管方面的惩戒措施;
3、出入境方面的惩戒措施;
4、市场准入方面的惩戒措施;
5、金融方面的惩戒措施等。